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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弃车不能保帅 蒙混岂能过关 ——关岭自治县永宁镇财政分局负责人冉孟强 违纪案例剖析

作者: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2 09: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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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情我们会调查核实的,如果你还存在其他违纪事实,希望你也主动向组织交代,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永宁镇纪委书记胡振兴对永宁镇财政分局负责人冉孟强说。

  2017年6月8日,胡振兴在永宁镇党委会上例行强调纪律问题,会后,冉孟强主动向镇纪委交代了自己收受工程老板赠送礼品的违纪问题,并承诺自己已无其他违纪问题。因其主动交代问题,县纪委决定不对其立案处理。

  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用“烟雾弹”在组织调查中蒙混过关也只是妄想。2017年7月,永宁镇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再次发现冉孟强存在违纪问题。

  经查,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期间,冉孟强在未召开会议研究也未向永宁镇党委政府报告的情况下,私自从永宁镇财政分局的账户先后提取现金24000元充值油卡,用于私车加油。此外,冉孟强还利用职务之便,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从财政分局借用资金23500元,2017年7月12日,冉孟强将8000元借款归还,余15500元至今尚未归还。

  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冉孟强悔之不及,在检讨书中写到:“我内心深感愧疚,更愧对组织对我的培养,请组织综合考虑我的工作业绩、群众基础和业务素质,给予从轻处理。”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冉孟强在第一次主动向镇纪委交代问题时,本应如实交代自己存在的全部违纪问题,但其抱着侥幸心态,企图通过“主动交代”的“烟雾弹”蒙混过关,对组织不坦白、不忠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从重或加重处分的规定,2017年10月25日,冉孟强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执纪者说】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充分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但少数干部领悟不到组织的关爱,抵触组织,不相信组织,对于违纪问题心存侥幸,把希望寄托于“纪委查不到”,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冉孟强对于自己的违纪事实避重就轻,妄图“弃车保帅”,没有把握好组织给予的机会,最终招致党纪严惩完全是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