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 > 正文

安顺 : 全面启动农村新型经济实体专项监察

作者:编辑: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01 16:54:58

字体:T大 T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贵州代表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扶贫领域“护民生、促脱贫”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近日,市纪委制定并下发了《安顺市农村新型经济实体专项监察工作方案》,在全市全面启动农村新型经济实体专项监察工作。

  本次专项监察从11月22日开始,利用两个月时间,重点监督检查2012年以来各项目主管部门安排到各地农村新型经济实体的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包含农民参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混合制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涉及项目100%全覆盖。

  《方案》要求,本次专项监察通过自查自纠、开展监察、市级抽查、分析研判、汇报总结五个环节,在各地自查自纠基础上,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组建专项监察组,对辖区内农村新型经济实体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察,着重发现不按要求建设项目,虚报、套取、私分项目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市纪委组建2个专项监察抽查组,对各县区开展监察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察工作在市、县专项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县(区)自行组建专项监察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各县(区)在按照1个专项监察组监察2个乡(镇、街道)的原则组建专项监察组,明确组长由县<区>纪委派出纪工委或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担任,实行乡<镇、街道>交叉监察。

  《方案》规定,所有参与专项监察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要求,做到求真务实,厉行节约,严禁利用开展专项监察工作之机铺张浪费。